“户籍所在地无监护证明”应该取消
2015-05-18 16: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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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下面这条熟悉的新闻:

随迁子女入学“五证”需多部门审核


  根据北京市目前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所有在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要凭有效并且通过审核的“五证”,方可接受信息采集并入学。

  所谓“五证”,指的是全家户口本、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实际居住证明、暂住证和户籍所在地无监护证明。

  因此要开齐“五证”,至少要从区县人社局、工商局、公安局、住房管理部门和居住地街道办、教委等部门“盖章”验明正身,再上交材料等待审核。

  例如,丰台区要求,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分局分别审核;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房屋管理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分别审核;全家户口簿和预防接种证由区公安分局、区教委分别审核;暂住证由区公安分局审核;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并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审核。


【思考论证】


看完这条新闻,我的眼都花了。这些证明里,至少有一个是不需要开的。那就是户籍所在地无监护证明。

这个证明的目的何在?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一个有孩子的家庭,谁吃多了会没事干到处流窜呢?谁吃多了会把孩子搬来搬去,一会儿弄到这个城市一会儿弄到那个城市呢?除非是大款,有钱任性,能在家里给孩子随时配备家庭教师,或者有能力随意转入任何城市的任何学校。

所以,这个证明很是无厘头,应该取消。

所谓“五证”,指的是全家户口本、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实际居住证明、暂住证和户籍所在地无监护证明。


我们来看看这五个证明的必要性之由来。

照理说,有了户口本,就证明了这家人具有地球人或者本国人或者本地人生存的资格,就应该拥有该有的各种权益。

但是,咱们目前做不到。好,那就加上一个就业证明。证明你有手有脚,能给这城市做贡献。好吧,既然是劳动者,那么就算你有资格活在这个世上,所以,通过。

但是,有了这个证明,如果你是捡破烂的,到处流浪也不行。这么低级的工种,还不够格把孩子送进学校去。所以,你还得开一个“实际居住证明”。如果你住在桥洞下,那肯定是开不出来的。好吧,那就再加一个。

但是,我怎么能保证你不是三天这这里,两天住那里呢?所以,还不行,还是得再要求。于是,再来个双保证,也就是再开个暂住证。

实际上,你看到没有?这个实际居住证明跟暂住证是重复的。有必要有了暂住证还开实际居住证明吗?照理说,这两个证可以合并为一个,由一个机构开就可以了。但是,目前,实际居住证明是居委会开,暂住证得到派出所开。

好了,四个证件是不是就够证明你的身份和资格了呢?足以。

那么,户籍所在地无监护证明的存在还有必要吗?没有必要。随着时代的前进,前边提到的证明会一个个取消,最后只剩下一个户口本。会有那么一天的。让我们拭目以待。


【对了,喜欢博客中国的这次改版。加油!】



佘玺

腾讯儿童频道、公益频道首任主编,《快乐历史地理》总编辑。

著有:《自家的孩子自己教》。

译著:《老啦育儿经》(美国教育部向全美家庭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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