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斑马线前不停车,怎么能说是小事呢?
2017-06-30 16: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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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同学聚会,一位同学看起来很悲伤,问怎么了?说爸爸晨跑,在斑马线上被出租车撞了。


“在斑马线上?”

“是的!”

“XX的!出租车司机真该死!”


但是,该死的不止是出租车司机,很多私家车司机也该死。我们常常看到这种情景,一辆酷车很牛X地从远处开过来,就要到斑马线了,还不减速,他到底想干啥?是想谋杀呢,还是想让自己倾家荡产,或把自己送进监狱?


无法理解这种人的做法。耍酷有必要用这种方式耍吗?这种人在生活里得多没素质呀!他知道什么叫生命吗?他眼里有别人吗?一个眼里没有别人的人,在这个社会里就不该存在。


因此,我一再地提醒老人和孩子:过马路时,即使走在斑马线上,都要小心翼翼地注视着两边的车辆,不能大意!但每次提醒完了,我的心里就在骂娘:XX的!这叫什么事啊!法律明明规定了,斑马线前一定要停!凭什么他们不停,害得我们行人胆小如鼠!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像那些发达国家的行人,过马路时坦坦荡荡,不像做贼似的?


红灯停,绿灯行。见了斑马线,就该立即停,如果不停,立即拍下,罚款,扣钱。否则,今天你超过一点,明天我超过一点,后天他超过一点。每天每人超过一点法度,这法律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执法部门应该重视这件事,这不是小事,这是危及人民生命的大事。每年在斑马线上出车祸的人数不计其数。拿香港来说吧——


【2010年02月08日 10:19 来源:中国新闻网】香港有240多条斑马线。根据运输署提供的数字,香港去年共发生62宗发生在斑马线上、或斑马线15米范围以内的交通意外,较2008年的38宗,大幅上升63%,一共造成65人死伤,包括3人死亡、62人受伤,也较2008年的1人死亡、40人受伤上升59%,当中死亡人数更创下近5年的新高。


其他城市呢?


【2010-07-01 08:37:00 来源: 宁波网-宁波日报(宁波)】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发生上报事故1545起,死亡302人,……上半年发生在人行横道内(斑马线上)的上报事故61起,死亡10人,受伤58人,同比分别下降35.11%、52.38%和30.95%,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1人。据了解,此前几年,斑马线上发生的死亡事故连年增长,今年上半年大幅下降主要得益于全市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 ……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强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明确了“人行横道”的使用权,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是借道行驶!


某些西方国家“汽车在人行道、斑马线上撞死人是要按‘谋杀罪’论处”!


斑马线上不应该死人,斑马线就是生命线,在斑马线上行走还要担忧生命安全。这叫什么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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